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校组织了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初评和推荐,学校召开专家委员会议进行评审,确定一类资助20项、二类资助30项共50项作为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时间为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
二、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经费按核定计划分期下拨,由研究生处统一监管使用。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
2.实验、材料费;
3.调研旅差费;
4.科研资料费:项目研究所需书籍、资料须经各院(系、部)资料室验收后方可报销,所有权归院(系、部)资料室;与项目无关的书籍、资料不予报销。
三、各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研究工作。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和技术成果实物,由研究生处进行结题验收。与项目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毕业前至少发表一篇有上述标注,并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予批准结题。
附件 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doc
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