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拟在第12-14周进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在第9-11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认真开展实践教学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课内实验)、校内实习、校外实习。
二、检查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1. 检查依据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附件1)和实验教学任务(见附件2),明确本学期本单位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参照《实验教学检查表》(附件3)和《校外实习教学检查表》(附件4)要求的检查内容,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校内实习、校外实习进行逐项检查。
2. 检查方法及备查材料
(1)实验课及校内实习
正在进行的实验课和校内实习应逐门听课检查,并填写《实验教学检查表》;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实验课和校内实习应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实验课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备查材料包括本学期所有实验课和校内实习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教案或讲义、实验教学计划表、实验教学日历、实验课表、实验开设记录、学生实验报告(5-10份)、实验课的平时成绩记录;听课填写的《实验教学检查表》 ;实验教学自评报告等。
(2)校外实习
校外实习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专业考察、写生、毕业实习等所有安排在校外进行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对正在进行的校外实习环节,要安排检查组现场检查,了解实习组织安排、管理及效果,并填写《校外实习教学检查表》;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校外实习教学环节,应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校外实习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根据自查情况,写出校外实习教学自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备查材料包括本学期所有校外实习的教学大纲、指导书、教案或讲义、校外实习教学安排情况登记表(附件7)、校外实习教学工作总结表(附件8)、学生实习考勤记录、学生实习日志(5-10本)、学生实习报告(5-10份)、实习成绩单;现场检查填写的《校外实习教学检查表》;校外实习自评报告等。
(备查的学生实验报告、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应覆盖优、良、中、及格、差各层次)。
3. 规范教学过程要求
学校开设的所有实验课、校内实习、校外实习各环节均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检查表》、《校外实习教学检查表》的内容要求组织教学,并按照《实验课检查情况汇总表》、《校外实习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所列教学文档要求进行管理。
4. 自查时间
第9-11周(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13日)。
(二)学校检查
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是教务处本学期重点工作之一,校级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深入课堂或现场听实验课、检查实习;检查实践教学条件;检查备查材料;听取教学单位汇报及座谈等。
具体安排与要求,另行通知。
下学期将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
三、教学单位自查材料上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检查材料(附件5、附件6、实验课及校内实习自查报告、校外实习自查报告)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06;科学校区:经管楼119),电子版发送至sjjxk@zzuli.edu.cn。
电话:63556296
附件:
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全部附件.rar
1.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xlsx
2. 2016-2017(1)实验教学任务.xlsx
3. 实验教学检查表.xls
4. 校外实习教学检查表.doc
5. 实验课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6. 校外实习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7. 校外实习教学安排情况登记表.doc
8. 校外实习教学工作总结表.doc
教务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