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阶段完成“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平台数据基础上,各教学单位需进一步完成“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平台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填报要求认真统计填报,于2016年10月2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sbc@zzuli.edu.cn,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汇总上报学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55693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10.14
附表:
1.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2. 各教学单位实验场所及代码。
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xls
实验场所名称及代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