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
1.填写内容
包括各类教育教学奖励: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教学单项奖励(如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微课教学比赛、教学技能竞赛等)、校级教学改革成果奖(本栏目只填校级,省级填写在“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栏)等。
2.填写格式
填写时应注明时间、颁发单位、获奖名称、等级、名次等信息。
如:①2016年04月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
②2016年07月获郑州轻工业学院2014—2016年“三育人”先进个人;
③2016年07月教改项目“书籍设计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创新”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名。
3.获奖级别
校级及以上(不填院系评的奖)。
二、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理论课教学任务到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实践教学环节任务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学年数根据个人学位和申报职务情况确定。最多填写近5年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分学年填写。
1.学年格式
按学年分别填写,格式按“xxxx.xx至xxxx.xx”,如2010.09至2011.07。
2.课程格式
每门课程占一行。
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名称要按人才培养方案中名称准确填写,并注明计划学时(实践环节注明周数)、专业班级、学生人数。
如:
高等数学(56学时,高分子15-1、2班,120人)
大学生素质概论(30学时,全校选修,200人)
指导毕业设计(18周,高分子13-1班,3人)
3.课时
教务处于9月13日发布了《关于对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进行教学考核的通知》,要求申报教师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表》,并按要求完成相应审核后,将该表及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交到所在单位,各单位于9月22日17点前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对每位参评教师工作量进行审核,并对每位参评教师教学工作量来源比例进行统计。审核结果在院系排序推荐前反馈给各教学单位,供各单位推荐使用,并在评审环节通报评审委员会。
4.年均课时数
年均课时数为总学时除以学年数。
5.申报高级职称教师核定课程
根据职称评审要求,对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学要求为“系统担任两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对申报副教授职称的教学要求为“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请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按照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对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进行教学考核的通知》要求,填写核定表后提交到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教师到教务处审核教学业绩(评审简表)时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缺少将不予审核。
三、教学效果
教学工作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实行院(部、中心)、学校、学生评教三级考核,按3:3:4的比例加权产生总分。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教学综合考核结果须达到优秀(85分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须达到良好(75-84分)及以上。教学效果由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将在院系排序推荐前进行反馈,供各单位参考。评审简表此处本人不填,由教学科统一填写。
四、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申报教师应根据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对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进行教学考核的通知》要求,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论文审核表》由各单位先进行审核。申报教师到教务处审核教学业绩(评审简表)时,将该表及教学研究论文、论文检索页和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检索页等证明材料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缺少将不予审核。
教学研究论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与科研论文要求一致,必须是合法期刊,且不是我校认定的非学术期刊。
2.教研论文发表在专科院校期刊上者不予认定。
五、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教学部分)
本栏主要由科研处审核。
涉及到教育教学方面需填入该栏的内容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涉及三个方面,且必须是省级及以上级别:
1.通过鉴定的教改项目;
2.教学成果奖;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
六、申报实验系列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核
1.申报实验系列教师的“教学效果”按照教务处9月13日下发的《关于对申报2016年实验系列高、中级职称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进行考核。
2.实验系列教育教学方面的其他材料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材料审核地点在东风校区东二楼一楼114室。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学科,联系人:陈勇,电话:63556884。
请如实填写上述内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影响其参加职称评审,责任自负。
教务处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