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本学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安排,请应参加合格评估的学位点(附件1)在9月30日前,以学位点为单位将参评学位点的合格评估纸质材料(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学位点总结报告和需提交材料分别见附件2、附件3)双面印刷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研究生处信箱yjsc@zzuli.edu.cn。
逾期不交合格评估材料的学位点视作主动撤销,相应的学位点作为学校自主动态增列其他学位点的基数。
联系人:张艳 冯丽婷,电话:63627317。
附件1 郑州轻工业学院参与合格评估的硕士学位授权点.doc
附件2 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材料.doc
附件3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材料.doc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