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度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补充意见》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2016年度拟申报实验系列职称教师的教学考核工作。
1.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
2. 完成本人工作总结、学生评教、学院教学督导组评教、学院教学考核小组汇总等工作,并将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按要求填写完整,于9月22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06,科学校区经管楼119)。
3. 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申报高级实验系列职称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请相关各教学单位参照上述时间,安排该项工作。
请如实填写考核内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影响其参加职称评审,责任自负。
附:《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补充意见》及相关表格.zip
教务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