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6-09-13   浏览次数: 3376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13级本科学生毕业要获得创新创业教育平台8学分课程,其中理论模块2-4学分、实践模块4-6学分。为了确保2013级本科学生顺利取得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现针对2013级开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

1. 认定依据

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郑州轻工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附件1)所列项为认定学分标准,《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实施细则》(附件2)为学分认定依据。

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专业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实践模块实施细则,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1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认定依据。

2. 认定时间

认定时间安排在921日至930日。

请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教务处。

3.认定程序

1)学生申报

学生根据认定依据,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实践模块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与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证书等)。

驾照等与专业不相关的培训证书不纳入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认定。

证明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审核。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文档)的存档工作,以备审核复查。

 2教学单位审核

理论模块学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所开设课程或学校开设的创新创业网络课程的学生成绩予以认定。实践模块学分由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审核小组对学生填报的创新创业平台学分申报表以及提供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等材料进行认定。并统计本学期正在进行的理论模块或实践模块学分,一并填写在《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认定情况表》(附件4)中,并公示。

各教学单位应设置学生异议期,学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二级学院反映,学校不受理异议。

4. 认定统计结果

各教学单位根据认定统计结果及公示情况,填写《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统计表》(附件5)。

5. 建议措施

2013级本科生应在本学期修够创新创业平台学分。针对理论模块未完成学分的同学,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统计学生名单及学分情况,填写《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理论模块学分修读情况汇总表》(附件6),上报教务处,并组织学生从本学期学校开设的创新创业网络课程中批选。针对实践模块未完成学分的同学,请根据认定依据和教学单位实施细则,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尽快落实。本学期末应将2013级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认定最终结果报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要重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本次启动认定是一次摸底排查,是做好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基础性工作,今后各教学单位应将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认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分析学生获得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情况,及时查缺补漏。为学生取得创新创业学分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满足毕业要求。

各单位上报材料应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于1010日前将附件5、附件6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发电子文档至sjjxk@zzuli.edu.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06,电话63556296科学校区经管楼119,电话86621501)。

 

附件:通知全部附件.rar

1 郑州轻工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平台.xls

2 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实施细则.docx

3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申报表.doc

4 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认定情况表.xls

5. 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统计表.doc

6. 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情况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6913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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