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自8月27日至9月30日进行。现就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选任党性强、作风正、能力突出、干事创业、理论水平高、群众基础好的党员进入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通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好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振奋精神、创先争优,为推进我校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党委一般由7-9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兼统战)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纪检委员、保卫委员等;党总支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兼统战)委员、宣传(兼青年)委员、纪检(兼保卫)委员等;直属党支部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设书记、组织(兼统战、青年)委员、宣传(兼纪检、保卫)委员等。提名委员候选人应坚持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注意人选的代表性,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时,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热心党务工作,组织能力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2.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善于听取意见或建议,团结同志。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奉献精神较强,群众威信较高。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30日-9月1日)
1.安排部署。召开全校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学习动员。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全体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具体规定,从而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党员大会顺利召开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撰写工作报告。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回顾任期工作情况,就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进行分析总结,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并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同时撰写本届党组织的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楼111室),并发送电子版至zzb@zzuli.edu.cn。
(二)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换届阶段(9月2日-9月26日)
1.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向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附件2)。(9月2日前)
2.校党委对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上报的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进行研究批复。(9月6日前)
3.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条件,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提名;召开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会议,根据党支部推荐情况、工作需要和班子结构要求,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人选;在进一步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关于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附件3)要及时报送至党委组织部。(9月8日前)
4.校党委对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上报的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研究批复。(9月20日前)
5.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根据校党委审批意见,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是:①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②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9月20日前)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6.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确定相关委员的分工。(9月20日前)
7.报告换届选举结果(附件6)。报告内容主要包括:①×××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情况和结果;②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情况和结果;③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分工情况。(9月20日前)
8.校党委对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委员的分工进行审查批复。(9月26日前)
(三)基层党支部换届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基层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在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完成后进行,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做好支部设置工作。党支部的设置要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实际,依照便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利于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
2.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要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有奉献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
3.党支部的选举工作由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
4.党支部选举结束后,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将结果(附件7)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组织领导和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换届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顺利圆满完成。
2.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确保党组织全部覆盖,党员全程参与。
3.加强教育,严肃纪律。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全体党员应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选举纪律。
4.抓住契机,推动党建。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动力,提高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模板.docx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