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8-15   浏览次数: 97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2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选拔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一)范围:推荐人选应为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名额:专业技术人才指标1名。根据我校实际,各二级学院限报1人。

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列为选拔对象。已享受国务院及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

二、选拔推荐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创新、进取和奉献精神,近五年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专业技术岗位第一线工作,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一)专业技术人才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国家科技奖励);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或2项以上子项目;

6)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7)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一区2篇以上或一、二区累计5篇以上)。

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获部委级奖励参照省级奖项执行;

2)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

3)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4)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

5)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5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技奖励;

2)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3)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二名)或2项三等奖(第一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4)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国内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

5)作为第一完成人拥有2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对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二名);

3)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二名);

4)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5)荣获“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6)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5、在本专业领域潜心钻研、勇于创新,掌握前沿或独有技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2)主持研发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3)在医药、兽药、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行业主持研制的新产品取得准入许可;

4)国家审(鉴)定动植物新品种或2个以上省审(鉴)定植物新品种的主持人;

5)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努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创作,对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

6)其他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审简表》(附件一)两份。

要求:表中涉及到的个人证书、业绩成果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应提交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材料按序排放,暂不装订。

注:为减少减轻申报人工作程序和负担,校内申报暂不提交其他材料,待校内推荐后,候选人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26号)文件规定的材料要求整理上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请于82212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宏兵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6年8月15日

附件:政府特贴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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