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培养院(部):
根据学校暑期放假安排,现将我校暑期放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根据学校通知,今年我校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11日—8月26日,共47天。暑期长假期间的研究生安全十分重要,各院(部)要高度重视,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要向院(部)党政负责人专门汇报,按照院(部)的统一部署,把研究生的安全工作作为暑假期间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研究生暑期安全。
二、周密安排
各院(部)要制定暑假期间研究生安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加强检查,畅通信息。全面掌握研究生留校、外出实习、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以及回家探亲等各种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措施,分类实施安全管理。结合研究生工作环境及夏季安全防范工作特点,加强对广大研究生进行防火、防毒、防盗、防骗和防范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防范各种灾害,以及遵守交通规则和用电用水要求等安全教育。对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兼职辅导员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工作管理落实落细。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详细掌握学生的去向及学习工作状态。
三、具体要求
1、放假前,要对广大研究生开展一次防火、防毒、防盗、防骗和防范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防范各种灾害,以及遵守交通规则和用电用水要求等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2、对研究生导师要明确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对研究生加强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经常与研究生保持联系,把安全工作融入对研究生学习、实验实习的指导过程。
3、对留校和派出实习的研究生要登记批准,安排学习实验与实习实践任务,强化安全防范教育,加强日常管理。
4、对放假回家的研究生要登记确认,告知有关安全事项,嘱咐他们注意暑假安全。
各院(部)安全工作方案于7月10前报研工部,所报安全工作方案要简洁明晰。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