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7-04   浏览次数: 1048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

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注:郑轻院[2010]39号文件中规定,“未入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者,无资格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三、分配名额及资助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9个名额,根据我校实际,各二级学院限报2人。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原件1份(注:正反双面打印,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填写),汇总表1(见附件3)(请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发师资科邮箱(szk@zzuli.edu.cn)。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所填成果均为近三年来(201311日至今)的业绩。

3、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须注明收录情况及检索报告)、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4、上述材料务必于201676下午6: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108),至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仍无人申报的单位,视同自动放弃申报指标。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674

附件:通知附件.zip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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