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财【2016】268号文件及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应于4月30日前上交资产清查材料进行核查。
现仍未上交资产清查工作材料的单位有:机电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思政部、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处、工会、团委、院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报、附属学校。未交材料的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5月13日下午6:00前将材料上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的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