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二级单位应于4月30日前上交资产清查材料进行核查。
仍未上交资产清查工作材料的单位务必于2016年5月10日下午6:00前将材料上交归口部门。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