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教辅部门目标管理及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郑轻院党[2013]34号)和《关于完善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郑轻院党[2014]51号)要求,按照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校属各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安排,现将2015年度机关教辅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中层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关教辅部门考核有关要求
1、部门自评(12月31日前)
各部门原则上按照2015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进行总结,并将自评表(附件1)和总结报告提交对应量化考核工作组召集单位。党委组织部负责统一汇总各单位述职总结,在校园网公示。党委统战部、校友总会办公室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单独总结,参与年终述职,测评环节与合署部门合并测评打分。新成立部门(科学校区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学科建设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教学评估中心)提交工作总结、参与年终述职,不进行测评打分。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量化考核组考核单位:党委办公室;科学校区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党委学工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机关党委;校工会;校团委;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第二量化考核组考核单位:院长办公室、校友总会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计处;基建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生办公室;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保卫处;教学评估中心。
第三量化考核组考核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信息化管理中心;附属学校;合作办学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科工贸实业公司、电机电器厂。
2、量化考评(2016年1月4日至8日)
量化考核工作组由有关校领导担任组长。第一量化考核工作组院长办公室负责牵头,由部分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行政部门负责人、教辅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第二量化考核工作组党委办公室负责牵头,由部分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党群部门负责人、教辅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第三量化考核工作组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由部分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党群部门负责人、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量化考核工作组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上,对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量化打分。具体时间由各量化考核工作组自定。
3、述职测评(2016年1月9日至15日)
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牵头召开机关教辅部门述职测评会。各部门主要汇报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与会测评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和平时了解,对各部门进行现场测评打分。
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有关要求
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2015年9月30日以前职务调整的处级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考核;2015年10月1日以后职务调整的处级领导干部,按原任职务进行考核;2015年调整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只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不测评、不述职;2015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参加年度考核。按原任职务进行考核的中层干部,原则上只向原任职单位提交书面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不进行大会个人述职。
1、机关教辅部门中层干部考核(2016年1月15日前)
中层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党委组织部负责汇总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不再进行个人会议述职;在机关教辅部门述职考核测评会上,与会人员对机关教辅部门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此外,设置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单位(部门)中层干部还须在本单位(部门)内进行会议述职,接受全体教职工评议。
2、教学单位中层干部考核(2016年1月15日前)
中层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进行大会述职,接受全体教职工评议。
三、材料要求
1、机关教辅部门总结按照《关于2015年度校属各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对应量化考核工作组牵头单位。
2、中层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2)和《年度考核登记表》(请到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均需提交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于12月 31日前报送至组织部(办公楼414房间,邮箱:zzb@zzuli.edu.cn)。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机关教辅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量化自评表.doc
2.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学述廉报告撰写要求.doc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