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年终将至,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现将年终报账事宜通知如下:
1、年终报账时间截止12月20日。12月20日后只办理学校工程、设备、图书等大宗项目,不再办理个人零星报销业务。 个人公务卡刷卡的老师请个人垫付资金还钱,明年开账后再行报销。
2、2016年报账开始时间请关注财务处网上通知。
3、由于目前业务量大,加之资金支付财政厅审核环节多,流程慢,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待。已经报销的业务年底前必定到账,如有问题财务处将电话通知。
由于年末财务处工作量大,对各位老师的来访来电可能会处理不及时,请各位老师谅解。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感谢各位老师的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财务处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