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12-15   浏览次数: 625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与12月17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无法办理公积金手续。

 

王小瑞(计算机学院)王文良(外语学院)武洁 刘娜(电气学院)楚晓辉(艺术学院)

程传晓(能动学院)石达理(经管学院)   

  

联系人:李雪峰

   电话:63556506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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