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与11月6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无法办理公积金手续。
樊江磊 曹阳(机电学院)刘磊(建工学院)李萌 史苗苗 耿尧(食工学院)王建浩(艺术学院)
陈明(软件学院)罗冰(经管学院)张晓云(人事处)刘娣(宣传部)徐晋(计算机学院)
联系人:李雪峰
电话:63556506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