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干部换届中严格规范办公用房和办公家具设备使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0-10   浏览次数: 771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干部换届过程中办公用房等公共资源顺利交接、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现对办公用房和办公家具设备等的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办公用房使用要求

1.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规范党政办公用房的通知》(郑轻院党办〔20145号,见附件)精神执行;

2.正处级干部可以单独办公,面积严格按党政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不得超面积;

3.副处级及以下干部原则上合署办公;

4.不得私自调整、交换办公用房;

5.不得私自将教学实验用房调整为办公用房。

二、办公家具设备使用要求

1.没有人员增加时,原则上不增加办公家具及设备;

2.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含空调等)不得随干部岗位调整而进行搬迁和移位。

各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严格规范办公用房和办公家具及设备的使用,如有违反,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规范党政办公用房的通知.pdf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纪委监察处 

                                    20151010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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