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与10月12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无法办理公积金手续。
陈甜(外语学院)李寒娜 裴卫旗(经管学院)岳要鹏(政法学院)
联系人:李雪峰
电话:63556506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