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9-10   浏览次数: 581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与9月14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无法办理公积金手续。

陈启强 杜中州 王玫 陈冬冬 刘岩 殷君茹(计算机学院)刘梦培 姬生跃 翟娅菲 李可(食工学院)张芳芳 王会林 张军 张业强 刘献飞(能动学院)魏晓鸽 遆曙光(建工学院)罗河伟 秦笑梅 刘炳坤 陈迪明 刘楠(材化学院)

王艳青 艾春瑞 许振华 孟令显(数学)龚高尚(物理)王妍 娄泰山 任林娇 刘玉翠(电气学院)

董倩 郑玉(经管学院)孟凡念 房占鹏 王宏超 任菲 肖志玲(机电学院)

贾琦(艺术学院)苏慧丽(政法学院)

   

   联系人:李雪峰

   电话:63556506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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