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申请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5-08   浏览次数: 508

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相关人员请注意:

1.请及时关注申报的计划,根据批复进度进入下一个流程。

2.对外签订的合同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备案的合同加盖骑缝章。

4.合同印章一定要加盖清晰,以免被退回,影响正常进展。

5.已经批复,不再执行的采购计划,请及时以书面报告(加盖部门公章)形式告知我处,我处将统一上报财政厅,提请财政厅进行撤销。

请遵照执行。

财务处

2015年5月8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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