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郑轻群组发〔2014〕15号)安排,为开好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7月1日-10日,会期不少于半天。
二、参会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所有党员,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郑轻群组发〔2014〕15号)要求,参照学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认真拟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做好学习、谈心、查摆问题等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党员认真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派人参加所属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
3.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基层党组织还要在所在单位教职工生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所属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15日前报送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315房间)。
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