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科学校区住房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06-23   浏览次数: 2088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集资分配方案》,为了切实做好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预留住房(60套)的分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分配对象

引进的在职在岗在编高层次人才(含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已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人员)且在郑州轻工业学院无住房的人员。

二、选房排序办法

1.首先以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后,来我校工作时间先后为序;若来我校工作时间相同,则以职称高低为序;若职称相同,则职称评审时间早者优先;若职称评审时间相同,则取得博士学位时间早者优先;若取得博士学位时间相同,则以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若参加工作时间相同,则出生时间早者优先。

2.夫妻双方均符合入住条件者,只能申报一套住房,可按其中一人的条件进行排序,优先选房。

3.职称及职称评定时间以职称资格证书时间为准;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以博士学位证书时间为准;来校工作时间以档案为准;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为准。若有异议以档案时间为准。

三、报名工作

(一)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请,交纳报名费并填写申请表。

1.报名(含交款)时间:201461962517:00

2.凡报名申请者需交报名费8万元整,逾期未交款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逾期未填写申请表或未足额交纳报名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住房申请资格。

4.报名费不计利息,申请人若未点上房,学校财务处将在点房结束后一周内为其办理退款。

(二)以总支为单位进行申请人基本信息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1.申请人的职称、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来校工作时间、出生日期及是否双职工由所在党总支提交人事部门审核。

2.经人事部门审核后,以总支为单位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汇总排序后统一报(含电子版)高层次人才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材料收取时间:2014626

地点:东风校区东二楼204房间

(三)学校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后,排序并张榜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共发布三榜,第三榜为点房的顺序。

第一榜:2014627629

第二榜:201463072

第三榜:20147375

(四)2014625日后来校工作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科学校区住房的,按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四、交款

(一)交款标准

1、教职工公寓根据目前建筑市场价格标准,暂按照2000/平方米(毛坯房)预收,待工程完工后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地下车位收费标准为8万元/个。

(二)交款办法

1、房款分三次交纳,第一次交房款总额的40%(含报名费);第二次交房款总额的40%;剩余款项在领取钥匙前一次交清。

2、逾期未足额交纳房款者,一律取消其集资资格。

(三)地下车位交款办法

随房子购买地下车位暂按优惠价6万元收款,随房款分三次交纳,交款比例分别为40%40%20%

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交房后购买地下车位暂按原价8万元/个收款。

(四)具体交款时间、数额、银行账号等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楼层调节系数

教职工公寓楼层价格调节系数参照建设部门提供的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产权归学校所有。

(二)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教职工拥有居住权,不允许出租、转让或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学校收回。

(三)申请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的教职工本人调离学校或经学校认定自动离职时,学校收回住房(装修等费用由原住户承担)

(四)在领取科学校区住房钥匙之日起180天之内必须将原入住校内周转住房交回学校。

六、监督及工作电话

(一)监督电话:63556903  63556013

电子邮箱:jiwei@zzuli.edu.cn   hqbzc@zzuli.edu.cn

(二)高层次人才住房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63556013  63556935

电子邮箱: hqbzc@zzuli.edu.cn

附件: 1、申请材料清单

2、报名表

3、承诺书

4、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

5、关于交款方式的通知

申请材料.rar

 

                                                          郑州轻工业学院

高层次人才住房工作小组(代章)

                                     2014619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