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安排,省委第十九督导组将到我校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开展群众评价工作,现根据有关要求,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5月8日上午8:30;东风校区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二、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共200人,其中干部代表包括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代表120人;教职工代表包括普通教师代表,高层次人才代表,省(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代表,工勤人员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60人;学生代表包括学生党员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20人。
三、评价方式
召开群众评价测评会议,党委书记作《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情况综合报告》(已在我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发布),发放群众评价表并现场填写。
四、评价内容
1.学习教育情况: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情况;②中央、省委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③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④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2.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①坚持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②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③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④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3.立行立改情况:①“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③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