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 2013年7―12月份精神文明奖的审核、发放工作,请各院(系)、部、处、室见此通知后,遵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郑轻院党[2011]12号)文件精神,将本单位全发、扣发、减发、停发的人员具体情况务必于12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总支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上报材料请按附件中的统一表格填写。
联系人:马寒 张波
地点: 办公楼411室
电话: 63557419
附件: 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doc
发放情况表.doc
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