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慢性病继续治疗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09-01   浏览次数: 420

         接省医保中心通知,今年的慢性病年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已通过慢性病申报,有效期至2013931日的教职工,将本人的医保手册送到校医院;另外需变更定点医院的教职工,请到校医院填写相关表格及送医保手册。截止日期为2013920日,为不影响大家及时看病,请于2013927日到校医院领取本人医保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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