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集中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132号)转发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关于集中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本校教育部项目的结项清理工作,并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二 有关超期未完成项目汇总表及其他要求和相关表格请自行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三、报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类:
(一)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
(二)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
(三)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变更申请表》;
2.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
四、请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项目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育厅社科处,或通过EMS邮寄送达: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03房间,邮编:450018,电子版发送至sheke803@163.com,邮件主题:学校名+项目负责人姓名+教育部项目。
联系人:杨维纳 刘禹佳,电话:(0371)69691987、6969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