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系做出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规定
发布部门: 政法学院   发布时间: 2004-06-20   浏览次数: 23


 

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根据学校要求,经法政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做出如下规定:

1、全体同学要树立正确的学习和考试态度,认真复习各门功课的考前复习工作。

  2、各个学生班级要组织全体同学认真学习学院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树立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创建诚信班级和诚信考场。

3、 学生党员和全体学生干部要带头遵守考试纪律并作好同学  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同学做出表率。

4、 在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营造遵守考风考纪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系同学中树立起“遵纪光荣、作弊可耻”的思想意识。

5、 法政系将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对作弊学生处理的有关规定,对以任何形式违犯学院考试纪律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加重处理。

附: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对作弊学生处理的有关规定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郑轻院[2002]127号)

第二章 第十七条  在测验、考查、考试中作弊者:

1、 在测验中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在考查、考试中作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 在省级以上统考中作弊和协同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4、 请他人代考者或替他人考试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5、 作弊行为特别严重或二次作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法政系

                                       2004年6月18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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