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08-05-19   浏览次数: 35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利用学校资源,规范管理我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学校专门下发了《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管理办法(试行)》(郑轻院[2008]16号),要求校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进行自查,并进行备案登记。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明确的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单位,请校属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对目前正在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班如实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申请表”,并到学校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备案登记。
2、以后将要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校属各单位,在开班之前需如实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申请表”,并到学校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备案登记后方可开班。
3、 “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申请表”须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学校财务处备案后,请于5月23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表报至继续教育学院教育科(教二楼306),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后,下午将上交学校领导。
4、对于目前已开班而未登记备案的校属单位,学校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申请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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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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