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轻工业学院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后勤保障处   发布时间: 2008-03-20   浏览次数: 28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以及郑人口[2007]84号文,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决定在全校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清查目标
以清理清查职工违法生育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规范、有序、严格、和谐的生育秩序。
二、清理清查范围
2000年1月1日前不满49周岁的已婚职工(不含49周岁)
三、具体要求
1、教职工应认真填写个人生育自查自审登记表,如实反映本人生育情况。特别要如实报告违法生育未处理或未依法依纪处理到位的情况。
2、未婚教职工不需填写《个人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自查自审登记表》。
3、凡夫妇双方均在我校工作,由女方填写《个人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自查自审登记表》。
4、《郑州轻工业学院职工计划生育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由所在院(系、部门)计生委员、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部门)公章。
5、2008年3月25日12:00以前将《个人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自查自审登记表》及《郑州轻工业学院职工计划生育基本情况汇总表》由院(系、部门)计生委员统一报送校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电话:63556013
附件:1、《个人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自查自审登记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职工计划生育基本情况汇总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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