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居住条件,切实做好博士周转房的安置工作,现将博士周转房的安置对象、条件、分配办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布于后,请通知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及时自愿报名。
一、安置对象和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2、本人或配偶在郑州市区无公有住房;
注:校内已安排住房人员不再进行安置。
二、选房排序办法
1、根据教授、校聘教授、副教授、校聘副教授进行排序,按序点房;
2、夫妻双方均符合入住条件者,只能申报一套住房,可按其中一人的条件进行排序;
3、符合安置条件人员在同一职称条件下,取得博士学位时间早者优先;若取得博士学位时间相同,则以评定职称时间或聘用时间早者优先;若评定职称时间或聘用时间相同,则以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若同时参加工作,则以年龄大者优先。
4、职称评定时间以职称资格证书为准;聘用时间以学校聘任时间为准;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以博士学位证书为准;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21日-10月24日12:00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后勤保障处(西四楼一楼103房间)
四、具体要求
符合入住条件人员需交验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教授、副教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校聘教授、副教授聘任时间证明(人事处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书经所在院(系、部)、处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证书复印件交后勤保障处(西四楼一楼103房间),逾期不交者视为弃权。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住房申请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
高层次人才住房工作小组(代章)
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