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以及郑人口[2007]84号文,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决定在全校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清查目标
加强清理清查职工违法生育,进一步加强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规范、有序、严格、和谐的生育秩序。
二、清理清查范围
2000年1月1日以来有生育行为的已婚职工(包括男教职工)。
三、具体要求
1、教职工应认真填写个人生育自查自审登记表,如实反映本人生育情况。特别要如实报告违法生育未处理或未依法依纪处理到位的情况。
2、《2000年1月1日以来有生育行为人员自报登记表》由2008年5月至今新进人员填写。
3、《郑州轻工业学院2000年1月1日以来有生育行为职工登记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由所在院(系、部门)计生委员、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部门)公章。
4、2009年2月26日18:00以前将《2000年1月1日以来有生育行为人员自报登记表》及《郑州轻工业学院2000年1月1日以来有生育行为职工登记汇总表》由院(系、部门)计生委员统一报送校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电话:63556013
附件:1、《2000年1月1日以来有生育行为人员自报登记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2000年1月1日以来有生育行为职工登记汇总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9年2月24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