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室:
本学期已过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各实验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实验室等实践教学场所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妥善保存。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
3.对所有实验室等实践场所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查火灾、水灾、盗灾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专人负责进行维护保养。
5.有电子设备和光学设备的实验室,应特别注意防水、防潮和通风。
6.各实验室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制度,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主任及实验技术人员要负起责任,各院(系)领导要进行督查。
设备处将不定期到各院(系)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