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室:
为了保证新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院系开学初认真做好教学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检查工作,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具体要求如下:
1、各实验室要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逐一认真检查,发现有设备丢失或设备损坏的,应及时向保卫处和设备处报告,设备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评估,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本学期使用的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与维护。一般设备要检查水、电、气是否联接良好,要除尘除湿;大型精密仪器要严格按维护使用说明进行精心维护;计量仪器要校正灵敏度、精度等。
3、仪器设备在正式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行。
4、如有急需中大修的仪器设备请抓紧时间报设备处设备与维护科,以便及时安排维修。
设 备 处
201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