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工程硕士新增工程领域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 2007-12-15   浏览次数: 119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使用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秘书处[2007]42)中对申请工程硕士新增领域的要求,现将我校此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新增工程硕士领域的基本条件

1.支撑该工程领域的学科点(指已有的硕士点,内容包括: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学位授权级别、获权批次),应注意的是支撑该工程领域的学科点必须符合《工程领域支撑的主干学科参照表》(见附件一),如不符合该表要求,将无法申请新增工程领域。

2.申请新增工程领域的硕士点支撑学科,其批次必须小于等于第9批次(20038月)。我校第九批次之前获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点见附件二。

我校可以申报的领域有:

我校可以申报的领域有: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学院)、动力工程(机电工程学院)、仪器仪表工程(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控制工程(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材料工程(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计算机通信与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工程(艺术设计学院)

二、申报涉及内容

1.该工程领域在学科组合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特点以及社会需求预测(包括基本情况、培养特点、社会需求预测、合作企业基本情况等,字数≤1200字)。

2.可在本工程领域指导工程硕士的导师情况举例(填写不超过6名导师,内容包括:姓名、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已指导硕士生数、所在系、所(企业)和教研(研究)室)。

3.近年来在该工程领域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生产背景的科研项目举例(填写不超过5项,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科研经费(万元)、起讫时间、负责人姓名、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合作伙伴(企业名称))。

三、报送安排

    请各相关学院填写《新增工程领域申请表》(见附件三),务必于20071222前将此表的书面稿件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稿件交至研究生处。

 

附件一、工程领域支撑的主干学科参照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二、我校第九批次(2003年)之前获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点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三、《新增工程领域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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