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已接近尾声,为进一步提高研究论文的学术水平和论文质量,请各院(系)作好最后的研究生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
1、各院(系)要召开研究生指导教师会议,明确指导教师对研究生论文的指导责任。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要进行严格审阅和指导。
2、按照外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对论文提出的修改意见,学生要进行认真修改,指导教师负责督促和检查。
3、各学位点负责人负责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水平、研究成果、论文书写结构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合格,签署同意论文提交意见。
4、各院(系)研究生秘书依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负责对学生学位论文的格式审查,认为合格,签署同意论文提交意见。
5、经过以上审核,认为合格的论文,由院(系)主管院长签字,于6月14日以前交到研究生处。院(系)论文审核提交意见表见附件。
6、研究生处负责对学位论文的抽查。
研究生处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