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 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 2009-11-11   浏览次数: 170


各院系:

我校于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将对各类重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1.学科学术带头人认真、如实地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学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考核表》(以下简称为年度考核表),并对本年度学科点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年度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初步建设效益及成果、建设经验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工作拟采取的措施等。年度自查报告和年度考核表(各12份)须于每年11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2.由研究生处牵头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成立年度考核小组,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建设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和各学科点的年度建设计划,对各学科点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核实各学科点年度自查报告的有关内容。在此基础上,由年度考核小组组长主持评议,形成年度考核结论意见。年度考核结果满分为10060分合格,考核结果作为计算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量(绩效)的依据。

3.研究生处根据年度考核小组的意见及各学科的年度考核结果提出年度考核报告,提交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由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作出年度考核处理意见。

二、年度考核的评议标准

(一)年度考核包括定性评估指标和定量评估指标。定性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学科研究方向和态势、学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学科管理情况;定量指标主要包括承担项目情况、科研成果、学科开放程度。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科,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完成年度建设计划所规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所提供的年度考核表与自查报告严重失实;

3.经费使用严重违反《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 年度考核结果的处理

1.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的学科,可以继续立项建设,按规定获得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中有关的业绩得分;

2.建设成效明显的学科,学校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考虑增加建设经费;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科,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减少经费、取消立项建设等处理;由于非客观原因导致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考核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2. 郑州轻工业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3. 参加考核的重点学科一览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