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直属系、部)、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导师、本学期拟申请学位研究生: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09/2010学年度第2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附件1学位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拟申请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
全日制、同等学力、工程硕士等不同类型的研究生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应的表格(附件2),各研究生培养院(直属系、部)工作秘书下载并填写有关表格,各培养院(直属系、部)对拟申请人发表论文、完成学分(学位课学分、非学位课学分、英语成绩、社会实践及学术活动等)条件进行初审,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名单汇总(格式见附件3,未进入汇总名单的研究生本学期不能进行学位的申请工作),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送究生处。
对于涉及技术秘密等保密要求不能进行外审的论文,由申请人的导师向所在院(直属系、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处备案,相应学位论文的送审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否则按学校规定的方式送审。研究生处接受学位论文保密申请备案的截止日期为3月25日。
2. 学位论文预答辩
申请人按《郑州轻工业学院学位论文撰写规定》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位论文经1-2名校内专家评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同意进行预答辩后,由各学科点所在院(直属系、部)组成3人以上相同或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导师(不含申请人的导师)预答辩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预答辩。预答辩评审组对申请人学位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送审等正式答辩工作提出建议。
为了更好地帮助申请人对学位论文的原创性进行审核,在预答辩期间研究生处协助申请人进行1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各院(直属系、部)应在2010年4月6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各培养院(直属系、部)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硕士生预答辩情况记录表”并交院(直属系、部)存档和交研究生处备案。
3. 学位论文送审
对在预答辩阶段没有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或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处将在论文送审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经检测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申请人按要求印刷简装学位论文。
各院(直属系、部)负责同等学力、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内或校外专家送审;研究生处负责其他学位论文的校外专家送审,研究生工作秘书以院(直属系、部)为单位将外审论文报送研究生处。
各院(直属系、部)和研究生处分别负责其送审学位论文专家意见的反馈,由各院(直属系、部)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具体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研究生处接受各院(直属系、部)外审论文的时间为4月10日-11日,逾期不再受理。
4. 论文答辩与学位论文提交
由各院(直属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科点确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学科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于2010年5月14日前报学位办备案。
各学科点于5月15日-20日期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申请人在5月21日-31日期间综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对照修改意见逐条写出修改说明或勿需修改的反驳理由,按规定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纸质版等材料。
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整理各院(直属系、部)学位申请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5月26日-31日期间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本院(直属系、部)学位点拟申请学位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给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5. 学位评定
以院(直属系、部)为单位报送学位申请材料,学位办负责对学位申请材料的验收。各院(直属系、部)按规定时间报送并验收学位申请材料。
学校于6月10日前后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本学期申请的学位进行审议,6月中旬进行学位授予仪式和学位证发放。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流程图与日程安排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2. 学位申请相关表格(电子档)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3. 论文答辩预登记汇总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4..郑州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5.2010届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