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相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2010]2号)要求,学校成立了由教育专家、管理专家、行业和实际部门的专业人士等组成新增硕士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学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专家委员会定于6月3日(本周四)下行14:00在教三楼1003学术交流室对我校申报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工程硕士授权领域进行答辩评议。具体安排如下:
1. 答辩顺序抽签与汇报PPT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院(系)于6月3日(本周四)上午10:00前至研究生处办公室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并提交汇报PPT电子文档。
汇报的材料要按照新增硕士专业类别或新增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的条件要求,说明拟新增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或新增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在学科条件、师资条件、教学条件、实践条件、培养模式等方面具有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优势。
2. 答辩评议
各申报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按抽签顺序,于6月3日下午14:00起进行答辩评议,各拟新增学位授权点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质疑评议5分钟左右。
3. 结果公示
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学校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后,在校园网公示学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各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专家委员会审核结果,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所提异议(以书面表达为准),校学位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程序和结果以书面方式反馈起异议人员。
4. 学校审批与结果上报
公示通过的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学校审批。学校于6月10日前向省学位办报送书面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由省学位办组织进行专家评审。
研究生处
2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