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于3月29日发布了《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更新工作启动的通知》,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的通知精神要求 ,现将专家库送报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需报送的专家范围是:既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又是博/硕士生导师(包括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①已退休专家仍在指导博/硕士生的,一并报送;
②外单位人员在本单位担任兼职博/硕士生导师,并在指导研究生的,一并报送。填写时,请在“导师类别”中选择“兼职博/硕士生导师”,并在备注中注明该兼职导师的原单位名称。
③满足“采集专家范围”的专家都应报送,不需要再做筛选,也不论以前是否曾报送过;
④符合“采集专家范围”的专家如果不愿意参加任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评审和咨询工作,其信息也应报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不仅仅为评估评审工作服务。
二、报送时间:
4月27日下午5:00之前,报送到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若逾期不报者,原则上不得聘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其他
按《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更新工作启动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