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及专家评审意见,针对部分专家提出“本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不能进行答辩”意见的学位论文,请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此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核,会同导师及研究生本人按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
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重新送审的建议,请提交如下材料:学位论文重新送审建议说明(书面、签字、盖章)、学位论文所做的修改(或不予修改的逐条说明(纸质及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及送审费100元/册,于2011年5月13日下午17点之前报到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再次送审,过时不候。
对评审意见中有“不能进行答辩”意见的学位论文,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做出重新送审的书面说明,或研究生处聘请学科专家对修改后论文评审认为仍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者,该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批学位论文答辩,其学位论文须进一步充实完善后再次送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校学位办
研究生处
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