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9-02-13   浏览次数: 3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豫教社政〔2004〕243号)的规定,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据此,省教育厅决定对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现将集中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基地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涉及结项项目见附件3)。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一式3份,省教育厅、承担任务学校和项目负责人各存1份,并同时还要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各1份。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要连同《结项审批书》一起装订成册。
    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2)1份。
    四、材料审验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实际完成人是否与原计划一致(增减人员需作说明)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各二级学院要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签字盖章。
    五、报审时间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凡逾期未结项并不提出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省教育厅将追回已拨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的结项情况,将作为各有关单位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评选社科研究成果的重要参考,并影响本单位其他项目的申报。
对于07年之前立项到期尚未结项的项目,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4月10日(星期五)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科技处。凡逾期不报者,按撤项处理。
   联系电话:63556283
                3   2004年-2008年立项项目一览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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