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为丰富科学校区的文化、学术氛围,加深2008级学生对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的了解、以及对学科最新发展方向及科学研究情况的了解,2009年上半年学校在科学校区举办系列学术讲座活动。校内各二级学院、系应根据本院、系的专业情况,结合2008级新生的特点,安排2~3场学术交流活动。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系要按照学校《学术交流管理规定》有计划的安排科学校区的学术讲座活动。于3月中旬前将计划安排上报科技处(含讲座人姓名、职称、拟讲座题目、讲座内容简要、个人简历(写论文、出版著作、承担研究课题情况等)、拟安排讲座的时间、地点、参加学生人数等);
2、待学术讲座时间、地点确定后,应提前一周将安排情况报科技处;
3、科学校区学术讲座活动应按照科学校区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具体事宜与科学校区管委会联系。
科学校区管委会
科技处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