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9-03-17   浏览次数: 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对2006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以计划申请书及计划书、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验收方式
    以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专家审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1、计划申请书(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的计划书、合同书)
    2、《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项目尚未通过鉴定,需评价技术水平的请提供查新报告。
    为便于保存,计划申请书(项目总体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部分复印件)、《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可汇编成册。
    三、材料报送
    (一)2006年度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均需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并填写上报《验收报告》。
2006年我校承担省杰出人才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承担人
项目承担单位
0621000300
油田直线抽油机智能控制系统研究
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
陈学东
机电工程学院
0612000600
信任激励的主动P2P网络拓扑构造及相关技术研究
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黄道颖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612002700
氧化锡基纳米复合氧化物的合成、结构与性能研究
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李  超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查,并于2009年5月8日(星期五)前报送。纸质稿一式8份,同时上报电子文稿。
       四、验收意见
    通过验收活动,验收组将提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意见。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完成计划任务不到85%;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严重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计划任务的总体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超过计划任务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报告的。
    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获资助者接到通知半年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文件资料后,可提出验收申请,若未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改进或补充材料,视为不通过验收。
                                              科技处
                                           200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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