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教科外〔2009〕133号文件的通知,我院申报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包括科技攻关计划、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等)结果已经公布。具体立项名单,请老师们查看附件(包括资助计划项目名单和指导计划项目名单).
一、立项负责人须填写《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于2009年3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教育厅审核签章后,留存一份,返回学校及项目负责人各一份,作为项目验收依据之一。
《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经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下达项目管理证书(包含项目立项、结项、信息变更等内容)及资助项目经费。
二、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3年(农业以及周期特殊的学科例外),应用性研究项目一般应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各类项目的研究工作最迟应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各部门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于每年年底前向教育厅报送专题总结材料,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项目检查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通力协作,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五、联系电话:63556283
科技处
200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