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二级学院(系)、学工部、团委、学报编辑部、图书馆:
2009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立足河南、贴近中心、围绕大局,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着眼于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着眼于推动新兴学科建设和优长学科发展。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本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应对挑战、推动发展、加快崛起专题研究。第二类: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七个学科的研究。以上两类条目规定了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第三类: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九个学科,不设具体研究条目,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四、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三个类别。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其中,专题研究的学科分类,请申请人根据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自行分类归入其相应的学科。
五、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被中止项目研究、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申请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有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六、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七、本年度应用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基础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自9月1日起,申报者需据此考虑自己的项目设计。
八、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继续采取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会议评审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终评办法》之规定,资助经费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分别投票表决,未评上资助经费项目的原则上不得转为自筹经费项目。
九、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本年度申报数量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依据《2009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实际,对各申报单位申报数量做以下最低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法政系、艺术设计学院、学工部/团委/辅导员系统各8项;外语系、体育系各5项;图书馆3项;学报编辑部1项。欢迎其他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同时,各单位要对申请人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申报资格和填表技术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论证的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处将不予受理: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或知识产权争议的;《申请书》和《活页》没有按照省规划办2009年新修订的内容规范填写的,特别是《活页》中出现申请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参考文献,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材料的。
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等)可从河南社科规划网(网址:
www.hnpopss.gov.cn)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一、申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十二、申报材料要求: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包括1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申报材料采用“1夹7”方式叠放,即将4份活页和3份申请书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内。不要把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内。同时报送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2.《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清单》电子文档。
十三、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申报费用
省规划办收取项目评审费100元/项
十五、申请书部分栏目填写的统一要求
1、经费管理单位栏 :
户 名:郑州轻工业学院
开户行:工商行南支东分处
账 号:1702221709024910185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适合承担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我单位能够为本项目的完成提供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科技处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