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09年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9-05-18   浏览次数: 68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今起开始正式受理2009年度本室开放课题的申请。实验室欢迎符合本室研究方向的课题申请,并将优先支持研究方向和内容与本室相关的研究项目,详见附件一《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09年度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申请指南》。 拟在本室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当具有明显创新性和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并能代表我国在相应领域中的最高研究水平。申请人所需具备的资格以及开放课题的管理见附件二《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和管理条例》。有兴趣的课题申请者请下载附件三《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填写完毕后,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寄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重点实验室信箱sklf@jiangnan.edu.cn,并抄送潘红阳老师rickypan1980@yahoo.com.cn)。
申请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5日。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9年5月4日
附: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9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食品加工与组分变化、食品安全性检测与控制控制、食品配料与添加剂的生物制造以及食品加工新技术原理及应用四个方面展开研究,立足食品与人体健康的相关性研究,逐步构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新理论与新方法体系,从而达到控制食品及配料的品质,消除不安全因素,增进人体健康。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建设方针,为发挥本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良好的科研条件,促进实验室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提高研究水平,推动我国食品科学与技术领域科学研究的发展,现发布实验室第二期开放课题指南,面向国内外接受2009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
一、指南内容
1.        食品关键组分或配料的现代热分析技术研究
2.        食品乳状液中油脂、乳化剂、蛋白质和多糖的相互作用研究
3.        食品中蛋白质氧化对于食品品质的影响
4.        食物源蛋白质生物改造技术研究
5.        食品中关键病原菌的细胞表面分子结构及其新型控制机制研究
6.        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或微囊藻毒素的新型超微量检测技术研究
7.        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或微囊藻毒素的生物去毒机制研究
8.        基于酶结构的分子设计及定向改造
9.        重组工程菌发酵过程的优化与调控
10.    微生物合成氨基酸的代谢途径分析
11.    用于食品功能因子生产的关键酶的结构解析与分子改造
12.    非热杀菌的细胞和分子水平机理研究
二、申请人资格   
1.课题申请者一般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重点实验室特别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在仔细阅读《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和管理条例》后(请登陆http://sklf.jiangnan.edu.cn),下载开放课题申请书(请登陆http://sklf.jiangnan.edu.cn下载),同时填写好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寄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重点实验室信箱sklf@jiangnan.edu.cn,并抄送潘红阳老师rickypan@ jiangnan.edu.cn )。
申请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5日。
申请的课题由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审查并由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  静   潘红阳
电  话:   0510-85329291;0510-85919656
E-mail:   徐  静sklf@jiangnan.edu.cn
潘红阳rickypan@jiangnan.edu.cn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 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 214122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9年5月5日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1、开放课题申请
    课题申请者一般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重点实验室特别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
    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列为本室开放课题,于每年2月份公布。具备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也可自带经费和符合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的课题来本室工作,享受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有关待遇。

2、课题资助力度和执行期限
    每个开放课题的经费资助额度为3-8万元,一般要求在2年内结题。除了每年规定时间的课题申请外,申请者如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在与重点实验室联系后,可随时向本实验室提出开放课题申请。开放课题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3、来室工作要求和经费管理
    (1)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课题承担人,每年必须安排不少于三个月的时间在重点实验室进行课题研究。
    (2)开放课题每隔两年结题一次;未能结题的项目,余下经费将转为新的开放课题经费;对完成优秀的项目将向学术委员会推荐,连续滚动资助一次;
    (3)开放课题批准后,课题经费不拨给申请人所在单位,限在重点实验室内由课题负责人自行安排使用。开放课题经费可用于支付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小型专用仪器费以及客座人员前来无锡的火车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经费拨款分两次进行:课题申请者在收到项目资助通知书之日起,即可获得总资助额的30%,待有一篇论文被发表(或录用)后,再拨清余下的70%。
    (4)开放课题执行期间发表的SCI论文,按本条例第8条进行奖励。

4、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承担人必须于次年5月1日前向重点实验室提交上一年度工作的总结报告,课题结束后应及时写好书面结题报告上报重点实验室。对于无故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课题,重点实验室将停止提供经费。遇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期完成时,应及时向重点实验室报告情况,将酌情决定减少或暂停经费资助。

5、仪器设备
    开放课题承担人在充分遵照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无偿使用重点实验室公用仪器。利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小型仪器设备,归属重点实验室所有。

6、实验档案
    由重点实验室提供经费的开放课题,其研究记录及有关资料、菌种等均归本室所有。若有必要,客座人员可以将记录资料的复印副本以及课题组采集、分离的菌株拷贝培养带回原单位保存。自带课题、经费、菌种来本实验室工作的课题,其研究资料、菌种等归研究者原单位所有,但应将副本资料、拷贝菌株等保存在重点实验室。

7、成果管理
    (1)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时,由重点实验室提供经费的课题组,重点实验室署名在前,作者原工作单位署名在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工作的课题,作者原工作单位署在前,重点实验室署名在后。对于获奖、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转让的研究成果,处理原则同上。
    (2)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对每个课题一般要求至少在SCI收录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3)由重点实验室提供经费的开放课题,发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应注明: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Jiangnan University (No. )。

8、其它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对此管理条例进行解释。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