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教育部 “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已经下达,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原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奖种设立:
设四类奖项:
1、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包括推广类);
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
二、授奖等级及数量: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320项。
三、申报条件:
1、凡申报该奖的项目,须于申报前在教育部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有关科技成果登记的要求附后)。
2、自然科学奖:
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和单位。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论著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者学术专著出版(论著必须是2008年10月底以前发表),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引用或已应用。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研究中的学术贡献。申报奖项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技术发明奖:
授予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发明者和单位。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明显的应用前景。要求已授权发明专利,对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成果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申报奖项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4、科技进步奖(包括推广类):
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分为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国家安全三类。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明显。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申报高等学校科技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专利奖:
专利奖授予高校拥有的优秀专利的发明人及专利权人,已被授权发明专利的科研成果或已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单件专利)的科研成果,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推荐程序:
凡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均由我校推荐,不需另请专家推荐。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2009年高校科技奖采用书面材料和网上奖励申报系统申报同时进行,请申报人详细阅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申报奖种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同时按要求准备附件材料,特别是严格把握页数,不得超页,另外不要提供附件要求以外的材料。
2、《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栏目请申报人根据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客观草拟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填入《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
3、请下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系统(请在7月1日后登陆http://211.68.23.93/xmsb下载最新系统,注意此系统必须随时在线升级),将准备好并通过科技处形式审查后的《推荐书》内容录入该系统中,录入完成后再导出一个后缀名为“.dat”的文件,即可以网上提交的申报书格式。再由系统生成Word文档打印书面材料,要求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奖励申报网址:http://211.68.23.93/xmsb将于7月1日后开通,请项目负责人于7月1日后到科技处咨询推荐号和校验码,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导入《推荐书》及录入附件内容。 5、书面材料份数:书面推荐书4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需书面推荐书12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6、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
��(2)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2),每项申报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得超过3人。
7、推荐材料一般不退回原单位,如需索回,可在获奖项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科技处联系,过期将不予保留。
六、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推荐。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可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获得具体的申报要求指导。
七、申报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成果登记截止时间7月9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8月23日,同时提交书面材料。
2、申报注意事项:请申报负责人抓紧时间,认真阅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提早作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需要开据应用证明(附件3)的请提早完成,需要检索、引用证明的提前在图书馆查新站做好。材料准备好后,在网上录入及材料装订前请到科技处成果科初审,无误后再装订成册。
3、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要求、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请登陆(http://211.68.23.93/xmsb)查询。
4、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附录:
申报教育部奖成果登记要求
1、请到(http://www.cutech.edu.cn/cn/kjcg/cgdj/2009/06/1238460718040098.htm)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4.0),下载完毕后先解压缩后安装,安装完毕后仔细阅读软件附带的word说明文档,做好文字录入。
2、将录入内容选择上报形式导出(导出的文件应该是***.arj形式),请注意要将文件导出至到C盘的根目录下,寄送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打包汇总后上报。
3、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中选择《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一项,系统将自动打印(请用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交送科技处3份,由科技处统一盖章后上报。
联 系 人:李宝珍
联系电话:63556283
科技处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