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9-07-28   浏览次数: 39


校属各单位:
    2010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两部分。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注意下列事项: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我省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正在编制)拟定的优先发展领域,特别是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试验室以及我省认定的“创新型科技团队”。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要加大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豫工作或被在豫单位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
(4)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或经河南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或被聘为国家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5)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3.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已经获得过省科技厅和教育厅人才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通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杰出人才1名、杰出青年1名给科技处,所推荐人员的研究方向必须是本单位重点支持的学科方向,同时科研成果突出,具有强的竞争力。
    2、各单位被推荐人员于8月21前将申报书(5份)和答辩的ppt(电子版)提交科技处,逾期不报视同放弃。申报书中的科研成果必须是近3年的,3年以外的成果不能列入。在成果中需要注明近3年的论文总数,被三大检索收录情况,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鉴定成果的数量和名次;获奖成果的数量和名次;专利授权的数量和名次;出版著作的数量和名次;在研项目的种类和经费数量等。
    3、8月28日前,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上述推荐人员进行现场答辩(个人介绍不超过8分钟),择优推选出我校上报科技厅的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选。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被学校推荐的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选必须于2008年8月30日(星期日)前将定稿的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申请书电子文档随同纸质材料一并上报科技处,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申请书(各一式6份)。申报材料下载请点击附件。
 
 
                                                 科技处
                                              200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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