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管理,避免只立项不结项现象发生,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我校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精神,对纵向科研项目实行学校、二级学院(系、部)、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自2008年起,科技处对部分纵向科研项目实行协议管理,要求项目承担人签订校内纵向科研项目协议书(凡资助经费2万元以上的项目签订重点、重大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协议书,其他签订一般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协议书)。2009年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计划已经下达,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切实担负起本部门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研究活动,并于2009年11月16日(星期一)前将协议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另外,自2009年起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经费收支手续时必须携带科研经费使用本,否则,财务处将拒绝办理有关手续。请各有关单位到科技处领取经费使用本。
科技处
2009.11.4